工商時報【呂雪彗╱台北報導】

文化部日前向行政院文化會報爭取設立文化內容策進院(文策院),仿法國國家電影中心(CNC)或南韓振興院,投資影視音等文化產業,文策院類似商研院功能,為中介組織,政府將結合民間力量發展文債務協商繳款化產業打國家隊,傾向以行政法人方式設立。

對此,行政院文化會報內容小組日前開會時,政委張景森原則同意設立,但要求組織籌設方式、成立必要性、功能性等內容,需做更具體論述呈報行政院。

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規定可設立文創院,定位為著重於研究功能財團法人,但文化部長鄭麗君上任後,為強化中介組織功能,決仿南韓振興院及法國國家電影中心等國家中介組織模式,改為行政法人的「文策院」,讓銀行貸款代辦公司人員及預算更具彈性。

文化部指出,文策院功能包括文化內容相關產業扶植與策進、發揮研發調查、多元資金統籌、文化科技應用、通路拓展、人才培育及國際連結等,但最重要將分演更積極資源分配功能,投資及補助均將由文策院負責,最終目的希望打造文化產業生態系。

官員說,南韓政府為更有系統地推動政策與支援文化產業的振興與發展,成立振興院,作文化環境整合的統籌單位,也透過選擇與集中策略,培養綜合性文化產業,並針對國內外產業發展調查,成為研究知識庫等功能,對南韓文化產業及內容產業發展有很大影響。

至文策院原本擬設立基金,據悉,文化部暫時不設立基金,將利用國發會祭出文創產業發展基金100億元作財源,目前仍剩60億元,短期資金不虞匱乏。

此外,文化部日前也報告一站式產製服務生態圈,文化部建議各部會吸引國際團隊來台開拍電影,建立協拍機制,盼各部會設立單一窗口。另在影視產製服務生態圈,文化部建議國外業者來台拍攝電影支出費用達一定規模,依電影法可免徵營業稅,但因目前適用國家太少僅19國適用,文化部盼放寬。

文化部並盼比照國外作法,對外國劇組團隊在台拍片亦給予現金回饋,但需多少財源,文化部並未詳細估算,信用破產可以開戶嗎政院指示提出具體規劃需求再作研議。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4日電)為了建立具國際競爭力的租稅環境,吸引投資人在台灣進行實質投資,財政部研擬稅改方案,預計6月將提出,盼能創造就業、增加國民所得、提振消費,與促進經濟發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天將邀請財政部就「我國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之檢討」專題報告。

根據財政部送到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指出,民國103年因應政府財政收支缺口提出「財政健全方案」,並考量稅制改革宜循序漸進,採行稅制變動相對較小的兩稅合一半數設算扣抵制,並增加綜合所得稅最高課稅級距稅率45%,配套提高標準扣除額等。

報告指出,近來社會各界評論個人股利所得相對其他類別所得稅負較重,內外資股利所得租稅待遇不同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所稅稅率差距過大,引發租稅規避誘因,對國內整體投資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財政部各家銀行貸款條件比較考量資本市場日趨國際化,為鼓勵投資,台灣宜建立符合國際趨勢且具競爭力的資本所得課稅制度,觀察國際間兩稅合一制度改革趨勢,多朝廢止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改採其他課稅制度。

財政部說,賦稅署委託中華財政學會進行研究, 4月底前已完成研究報告,並放在財政部網站「友善租稅環境專區」,供各界參閱。

報告指出,財政部參考研究報告所提方案、國際趨勢及外界意見,就經濟效率、租稅公平、稅政簡化及財政收入四面向進行評估信貸利息最低,並通盤考量相關配套措施,預計6月提出改革方案。

財政部希望能藉此建立具國際競爭力的租稅環境,吸引投資人在台灣進行實質投資,引導資金進入資本市場,創造就業、增加國民所得、提振消費並促進經濟發展,使全民共享稅改利益。10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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